
▲陳姓男子今年2月將價值2萬1千元的名牌帽T送洗,卻被店員告知弄丟,求償15K卻被法官當「窗簾」折舊僅剩3934元。(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林冠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今年2月將一件價值2萬1千元的巴黎世家連帽上衣送洗,後續前往領取時,卻被店員告知衣服不見了,陳男要求乾洗店賠償15000元,但雙方對賠償金額遲遲無法有共識,遂對簿公堂。台北簡易庭審理後,卻將名牌帽T比照為「窗簾」,判乾洗店僅須賠償3934元。
陳姓男子今年2月將自己2018年在微風信義,以2萬1千元刷卡購買的知名品牌BALENCIAGA法國巴黎世家連帽上衣,送往盛昌乾洗店送洗,未料卻在前往領取的時候,竟被店員告知衣物「不見了」,陳男要求乾洗店折舊賠償1萬5000元,不過雙方對於賠償金額遲遲沒有共識,讓陳男決定對簿公堂。
而台北簡易庭審理後指出,根據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來看,針對非固定資產,因服飾材料、品質各有不同,其公布之什項設備分類明細表並無針對服飾使用年限為統一規定,參酌同樣以布料為主要材質的「窗簾」,其最低使用年限為3年,且根據一般經驗法則,窗簾應較服飾更為耐用,因此判斷陳男所遺失的衣物使用年限同樣應以3年為當,陳男自購買日至送洗日,已使用2年3月,折舊後之餘額為3934元,判盛昌乾洗店僅須賠償陳男3934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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