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方想去李男家約會,卻屢遭拒絕。(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方(化名)長年在台灣、上海兩地工作,卻一直沒有結婚對象,透過交友軟體結識自稱單身6年的李男,兩人隨後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她卻在路上碰見2個小孩叫李男「爸爸」,才發覺自己受騙,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李男賠償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和李男去(2020)年2月第一次約會,當時李男稱自己在6年多前被未婚妻劈腿後就一直單身,並靠著基督教信仰走出挫折,甚至問小方「是否有結婚打算」,讓虔誠的基督徒小方覺得李男是合適的對象,希望能在1年內結婚,避免成為高齡產婦,2人達成共識後順利交往,多次在旅館約會相處。
小方後來發現,李男會刻意將2人對話記錄中的敏感字眼刪除,並以有室友、年老父親在家為由,一直迴避讓她去家裡,讓她開始起了疑心。
沒想到去年10月,小方在外運動完湊巧看見李男從師大附中方向走來,李男注意到小方後,卻加快腳步想離開,他身後的2個孩子則喊「爸爸,為何走那麼快」,小方湊近詢問孩子媽媽在哪,孩子們回答「媽媽在家」。被騙了8個月的小方終於知道真相,一氣之下把李男告上法院,稱李男假裝單身侵害其貞操權、健康權,要求賠償200萬元。
李男則辯稱,他和小方曾有合意性行為,常互相分享在大陸工作的經驗,但沒有男女交往關係,「互動僅止於此」,並稱小方在外工作多年,不能以欠缺男女互動經驗為由把認知有錯的責任歸咎在他身上。
不過小方提出2人交往期間的錄音,小方曾說「…多久內就要結婚,或是往下一步?」,李男則答「OK這個我真的是沒有經驗」,法官認為,李男確實謊稱自己單身,以違背善良風俗方法損害小方貞操權,判李男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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