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買屋給前妻又聘用前女友帶出國 女醫獲准離婚確定

▲桃園市吳姓男子與已婚女友婚外情,2018年因感情糾紛發生口角,竟連續揚言將公布其裸照與性愛照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醫師的丈夫竟買隔壁房屋給前妻,又聘雇前女友,讓女醫崩潰提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陳姓女醫師結婚後應開診所的丈夫要求,到波蘭求學取得醫師資格,返台執業。但丈夫竟然購買隔壁房屋給前妻住,又在診所內聘雇前女友前來工作,丈夫甚至還謊稱去大陸出差,實際上是帶著前女友到日、韓遊玩。女醫師崩潰提離婚訴訟,一審未准離婚,但二審法院逆轉改判准離婚,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准離婚確定。

台北市車姓男子於2006年取得大陸醫師執業證書,但未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資格。無法在台灣執業的車男,與自家兄弟在台灣開設醫美診所。車男曾有兩段婚姻,並與前妻育有一女。而提出離婚的陳姓女醫師,原本為護理師,2013年與車男結婚,婚後2夫婦一起到波蘭攻讀醫學院學位,2017年6月返國,陳女2019年3月間通過國家考試,取得醫師資格。

不過陳姓女醫師起訴指稱,雖然到波蘭就學、回台國考期間,大多由車男支付相關費用,但車男經常疑神疑鬼,除了懷疑她外遇,連診所被人檢舉,也怪罪到她頭上。此外,車男不顧陳女反對,堅持購屋讓前妻住在自家隔壁,還執意聘請婚前交往的黃姓女友至診所工作;結果陳女也抓包車男多次謊稱至大陸工作,實際上則是與黃姓前女友一同赴韓國、日本等地遊玩。陳女認為雙方間已無維繫婚姻之意願,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車男辯稱,陳女擔任護理師時,夢想當醫師,因此他婚後付出上千萬元,幫助陳女圓夢。另外他也否認有家暴或外遇情事,並不構成婚姻中不堪同居之虐待。此外,他也否認自己是診所董事長,是經營團隊以專業考量聘雇黃女,黃女到職後,診所的業務也有提升。車男還否認與黃女到日、韓遊玩,辯稱他只是代購機票,黃女出國時均投宿於友人家中,2人間並無一同出遊、同宿行為。

一審法院不准離婚,女醫師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發現車男經常在眾人面前,奚落陳女是他資助出國求學,也確實對陳女多所懷疑。另外診所董事長是車男的母親,車男實際上握有診所人事權,確實是車男聘雇前女友。另外高院也根據2人間對話,認為車男購屋給前妻居住確實未能同理陳女感受,以戲謔口吻回應陳女的焦慮不安,亦未給予陳女應有之尊重。高院最後認為兩造婚姻自已生破綻,並可歸責於車男,因此逆轉改判離婚。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雙方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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