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撞無感!他幾天後收罰單傻爆眼 對方乘客一句話結局反轉

▲▼車禍。(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北男子被追撞卻還收罰單,怒提訴訟要求撤罰,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姜姓駕駛日前遭到追撞,但他沒報警就直接離開現場,沒想到事後卻收到3千元罰單還被吊扣駕照1個月,並且要參加交通安全講習,讓不知情的他相當錯愕,於是提起訴訟要求撤罰。對此,台北地院勘驗對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裡頭乘客說曾說,「他(指姜)不知道耶,他還轉走了耶」,證明了姜男確實不知情,判決撤銷所有處分。

判決書指出,姜男今年初開車行經北市文山區南路2段某巷口時遭到追撞,但他事後卻收到罰單指他肇事逃逸,違反了「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法」第3條及第5條之規定,應下車報警處理,而被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依法裁罰。

姜男不服表示,他當時停在巷口等待適當時機要左轉,而過程中也並未察覺任何異狀,卻在數日後接到警方通知製作筆錄,才知道被追撞,還被檢舉。他認為,行車紀錄器並未拍攝到兩車碰撞的畫面,怎麼就能認定他肇事逃逸,況且行車紀錄器畫面發出的聲響也未必是兩車碰撞的聲音,再者,追撞他的駕駛也沒有按喇叭示意他下車處理。

姜男還說,即便兩車因碰撞而發出聲響,但從行車紀錄器也可聽到,當時對方車上的乘客還說,「他不知道耶,他還轉走耶」等噢,由此可知乘客也認為他不知道發生車禍而駛離。另外,他的車也沒有任何凹陷或刮痕,只有老化、脫漆的白斑痕跡,所以他當下並無感受到任何撞擊才駛離現場。

不過,監理所卻表示,行車紀錄器畫面中不論是碰撞力道、聲響或是車內駕駛、乘客的反應,都可以看出車禍當下的碰撞力道,姜男自然不難察覺已發生車禍,而至於車輛刮痕,依照監理系統的車輛定期檢驗畫面顯示,就是兩車碰撞後所導致,按照一般經驗及論理法則,都已足夠使雙方知道發生車禍,但姜男卻還是離開現場,因此依法裁罰並無違誤。

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車禍發生當下,追撞車輛內的乘客確實有說出,「他不知道耶」等語,且追撞後也沒有按喇叭示意,加上從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也可看出,追撞駕駛因與乘客聊天而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追撞姜男車輛車尾,而姜男並未下車查看車損便駛離。

另外,針對姜男車輛的脫漆、白斑痕跡部分,法官也認為並其他何凹損等,而追撞車輛也僅有車頭輕微刮痕,顯見撞擊力道不大,碰撞聲響較輕微,所以姜男是否有聽見也仍須懷疑,因此無法認定姜男肇逃,判決撤銷所有處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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