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躲高雄套房!手指比出「數字7」藏暗號 衣服脫一半就露餡

▲飯店,旅館,房間。(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被依法判6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一名有前科的黃姓男子將某間房間以2千元的價格,租給一名女子「花花」(化名),讓花花在該處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整起事件直到住在附近的民眾看不下去,因此錄影蒐證交給警方後,才讓全案因此曝光。對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黃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黃男以在高雄某區用2千元的價格,將房間租給花花,讓花花在該處與不特定男客從事全套性交易,而每次與男客談價錢時,花花就會用手比出「7」,代表每15分鐘的全套性交易為700元,雙方談攏價格後,就會到一樓後方的房間從事性交易。

有民眾見狀後,認為此舉已經敗壞社會風氣,因此偷偷錄影蒐證向警方舉發,警方調查後持搜索票前往上述地址搜索,先是在門口查獲一名剛完成性交易的男客,之後又在房內查獲衣服脫到一半的花花、另名男客,並於現場扣得未拆封保險套3枚、監視器一台等物。

對此,黃男坦承,確實有將屋子租給花花,也知道她有在從事性交易,但他辯稱,只是將屋子租給她們休息,有說不可以在屋內作性交易等語。不過,法官勘驗證據後不採信其說詞,認為黃男不思正途謀生,為圖私利,從事容留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之行為,並居中牟利,此舉已經危害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不可取。

法官念及黃男最終坦承犯行,考量其身體狀況、智識程度、家庭背景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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