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櫃台前侵犯女客10餘秒 吸膠男辯「以為是女友」判刑7月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4月間吸食強力膠後,闖入八德區某超商,從陌生女客人後方熊抱,襲胸約十餘秒被掙脫報警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4月間吸食強力膠後,闖入八德區某超商,從陌生女客人後方熊抱,襲胸約十餘秒被掙脫報警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4月間下午吸食強力膠,闖入八德區某超商櫃台附近,見陌生女子在櫃檯準備結帳,竟從後熊抱還徒手揉捏女子胸部約十餘秒,女子驚呼急忙掙脫向一旁男店員求助,遭嚇阻後才收手趕緊奪門而逃,受害女子事後報警提告;張男在地院審理時辯稱以為女子是其女友,後來才發現認錯人了,法官認為張犯行明確且說法純為卸責之詞,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7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53歲的張姓男子去年4月23日下午約2時許,闖入八德區某超商內,見一陌生女子在櫃檯準備結帳時,竟從後方熊抱住,雙手揉捏其胸部約十幾秒,女子驚呼後掙脫,跑到準備下班的男店員後面躲藏,男店員怒斥張,張隨即奪門而逃,受害女子立即向八德警分局報案提告,警方隨後循線逮捕張男到案。

張男在檢警偵訊時坦承犯案,辯稱當天下午吸食強力膠後,在超商玻璃窗外看見受害女子身影,以為是其陳姓女友,但因為吸強力膠,所以後來的事情都不記得了,桃檢依強制猥褻罪嫌將張男起訴。

地院法官根據檢方與警方提供超商店內監視器影像、現場翻拍照片佐證,張男犯行應足以認定,至於張辯稱誤認被害女子是其女友而直接進入超商自後方環抱、當眾揉捏其胸部等語,與常情顯然相違且為卸責之詞並不足採;法官審酌張為滿足一己性慾,竟在公共場所當眾對被害女子強制猥褻行為,謂之色膽包天,更使被害人痛感驚嚇、噁心及當眾受欺折辱,心靈受創非輕,姑念其事後於法官在準備程序庭時坦白認罪,非屬點醒不悟之人,態度尚可,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7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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