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騎電動自行車行竊娃娃機台 店家怒PO截圖:我報警了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逮獲劉嫌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逮獲劉嫌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劉姓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於內埔地區涉嫌行竊娃娃機台,由於電動車沒有車牌,增加警方查緝難度,店家則張貼錄像警告,警方也根據監視器錄到的身體特徵,加強巡邏密度,23日現他現身在一家娃娃機商店時,通知他案說明,警訊時坦承犯案,所得物品全部自用,警方起出14件贓物,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逮獲劉嫌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機台主張貼公告警告、起出贓物。

▲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逮獲劉嫌送辦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內埔警分局轄區陸續有選物販賣機(俗稱娃娃機)商店機上商品遭竊,其中龍泉派出所轄內發生兩件,張姓台主氣急敗壞的張貼監視器截取影像,提醒竊嫌儘速投案。

警員謝鑫翰受理後,掌握竊嫌特徵,過濾沿路監視器,惟因竊賊電動自行車代步,沒有車牌,苦無斬獲;但研判竊賊應在龍泉地區一帶活動,因此加強娃娃機商店的巡邏勤務。

謝員於23日執行巡邏勤務,洽於龍泉市場旁娃娃機商店撞見跟竊賊一樣身型特徵的男子,且店外停放一輛電動自行車,遂入店盤查,一眼認出是劉姓竊嫌,隨即通知該嫌到案說明,並起出該兩間商店失竊的14件贓物。

內埔警方說,目前娃娃機商店林立,多有房東提供空間供各台主擺放機台營收;或由房東提供空間及機台,由承租者自行購置商品入機,供客消費。類似商店都為24小時營業,惟因涉機台「保證取物」的之保夾功能,若遇商品保夾,卻又無法取物,台主往往須到場處理機台故障問題。

警方指出,有的台主便宜行事,往往將若干商品置於機台上方,讓無法取物的消費者自行取走機台上商品,強力勸導各台主,不宜將該商店視為「誠實商店」經營,應善盡商品保管的責任,以免竊賊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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