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經紀人遭拔保養品牌董座…告小S老公等股東還是「回不去了」

▲▼藝人小S和老公許雅鈞。(圖/翻攝小S臉書)

▲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等「奧達士」股東,開股東會撤換明道經紀人李女董座職位,遭李女提告。(圖/翻攝小S臉書)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藝人明道經紀人李姓女子控訴,她原擔任保養品牌「AUDACE奧達士」董事長,卻在出國期間,遭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等股東突襲開會,解除她的董事長職務,提告確認股東會決議不存在。北院認為,股東會是合法召開解任李女董座,但其中「競業禁止」的決議,因出席股權未達法定比例,此部分不成立。

李女主張,許雅鈞等股東,趁她在國外難以收到通知、到場開會情況下,開股東會解除她的董座職位,而她直到開完會一週後上網查詢,才知道自己被踢掉了,質疑股東會可能根本沒開;另外,會中出席股權僅63%、未達三分之二(66.67%),李女認為,股東會上「解除原董座」、「解除新任董座之競業禁止限制」兩項決議,應是無效。

許雅鈞等「奧達士」股東表示,股東會召開前,包含李女在內都有合法通知,開會也有股東臨時會議事錄、股東簽到簿,證明真的有開,會後也有將議事錄,寄給含李女在內的所有股東,而李女在會前,早已透過律師,表達對會上所有議案都「不同意」,主張股東會依規定召開,決議有效。

法院認為,股東會當天,出席股權達63%,已符合《公司法》對召開股東會的規定,另依臨時會議事錄、簽到簿等證據,認定股東會是真的有開,而要改選董座,也僅需過半股權出席就能表決,認定「奧達士」臨時股東會,撤換李女董座的決議沒問題,至於「解除新任董座之競業禁止限制」部分,依《公司法》,需有66.67%股權出席才能決議,此部分判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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