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軍官與陸接觸 中國暨大在台校友會執行長涉共諜案下場出爐 

▲▼台北法院外觀。(圖/記者羅志華攝)

▲暨大在台校友會執行長李宛平,涉入共諜案遭通緝,北院27日依《國安法》等罪判決。(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中國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秘書長傅文齊、執行長李宛平,涉嫌受大陸廣東省委台辦指示,在台招攬軍官、立委、國會助理,安排到第三國與大陸情治人員碰面,另違法替中國暨大招生,經北檢依《國安法》起訴後,又經法院傳喚兩度不到遭通緝,目前仍未到案;北院27日依違反《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法》等罪,判李宛平1年7月徒刑,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

起訴指出,傅文齊2002年就讀中國暨大期間,結識廣東省委台辦科長,並涉嫌接受指示自2006至2017年8月間,找李宛平任暨大台灣校友會執行長,在台招攬軍、政人士到韓國、澳門、泰國等地旅遊,並藉機與陸方人士碰面。

傅、李2人,曾趁已故前立委劉文雄等20人訪陸期間,試圖拉攏團員加入組織,並安排陸方人員,在行程停留韓國時,藉機與隨團的軍官接觸,經軍官返台回報上級,檢調展開偵辦。

傅、李2人另被查出,未經許可替中國暨大招攬會計、企管、國際關係、醫學等系所學生,中國暨大更開設台灣專班,校友多達200人,2人經手10多案,收受顧問及公關費達298萬餘元,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北院依違反《國安法》、違法招生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判李宛平1年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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