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洗筷屑刺到手「害我坐救護車掛急診」 大媽討1600醫藥費還提告自助餐店

▲▼免洗筷、竹筷。(圖/記者陳豐德攝)

▲婦人稱被免洗筷上的竹屑刺傷,索賠醫藥費不成憤而提告。(示意圖/記者陳豐德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一家自助餐店,今年4月一名客人到店內用餐時,被店內提供的免洗竹筷給刺傷,稱害她要「坐救護車到馬偕掛急診」,並向店家索賠1700元醫藥費,店家覺得不合理當場拒絕,店家近日收到傳票被告過失傷害,讓他忍不住上網PO文抱怨「慘飲業真的是夠慘啊,隨時會出事!」

該名自助餐店的主管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表示,今年4月多有名女客人到店內,說她在用餐時,被店內提供的竹筷給刺到手,害她得坐救護車掛急診,認為是店家提供品質不良的筷子才造成手刺傷,痛斥「罔顧消費者的權益,提供這種會害人的筷子?」要求店家賠償1700元醫藥費。

該主管看了女客人的手後,發現該傷口細小到得用「放大鏡」才看得清楚,肉眼幾乎無法辨識,質疑「這樣的傷口必須要坐救護車?要掛急診?」當場不同意賠償後,主管就收到調解通知,會上女子又要求店家道歉及賠償醫藥費、無法工作的薪資、精神賠償費用,最終調解不成立,雙方不歡而散。

該名女客人氣炸了,直接到派出所提告過失傷害,近日店家負責人及主管都收到傳票,讓主管忍不住說「筷子真是一個偉大的產品,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並希望繼禁止提供吸管後,也可以禁止餐飲業提供免洗筷,「不然因為筷子我真的法院跑不完」,引起2.1萬人按讚討論。

有網友表示「被竹筷刺到就要送急診?她紙做的嗎?」、「這世上真是無奇不有啊!像這種事也可告上法院」、「要有耐心跟這種人磨,千萬不要因為怕花時間而妥協,這種人得不到好處就不會再繼續到處告人」、「那根筷子是跟廟前的龍柱一樣大支嗎?」

▼淡水自助餐店主管因免洗筷遭告過失傷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淡水自助餐店主管因免洗筷遭告過失傷害。(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