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頭男持刀隨機強擄女學生想性侵 依「加重強制性交」起訴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誘騙少年企圖性侵案,檢方27日依加重性交罪嫌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誘騙女學生企圖性侵案,檢方27日依加重性交罪嫌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在大園區偏僻路段隨機持刀強押女學生上車,企圖載往偏僻處性侵,桃園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6小時內被楊梅與大園警方聯手查緝到案,王男偵訊時辯稱是臨時起意,誘騙女學生不成才改持刀強押上車,所幸女學生趁其下車上廁所時脫逃求助,檢方27日偵結依攜帶凶器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將王男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加重其刑。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誘騙少年企圖性侵女學生,事後被警方移送桃檢偵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企圖性侵女學生,事後被警方移送桃檢偵辦。(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檢調查,54歲的王姓男子在上月23日傍晚5時許,開車行經大園區科二街時,發現女學生落單獨行,乃持刀隨機強押上車企圖性侵,後來女學生趁王男下車上廁所時逃離,並向住家求救報警提告;桃檢婦幼組檢察官林郁芬指揮大園與楊梅警分局,隔天凌晨零時許由楊梅警方在楊梅區幼獅路附近逮捕王男到案,檢方複訊後將王男向法院聲押獲准。

桃檢指出,王男駕駛的車中遺落不少女學生逃離時留下物品,檢警採集女學生身上微物跡證,經驗出其遺留DNA與王男相符,確認王男曾對女學生有性侵跡證,檢察官認為,王男公然以擄人方式欲逞獸慾,使被害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衝擊,犯後猶仍狡辯毫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已移審桃園地院。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誘騙少年企圖性侵案,桃檢檢察長王俊力日前至楊梅警分局頒發榮譽狀給破案有功人員。(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王姓男子上月持刀企圖性侵女學生案,桃檢檢察長王俊力(中)日前至楊梅警分局頒發榮譽狀給破案有功人員。(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檢檢察長王俊力本月18日親至大園分局、楊梅分局頒發榮譽狀給破案有功人員,以嘉勉員警對桃園治安維護所做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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