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繼續燒!觀光局「延長禁令」 暫停旅行社出入團到5/31

▲▼觀光,觀光客,旅客,台鐵,台北車站,台北車站大廳,地下街。新冠肺炎衝擊,台北車站大廳與地下街人潮明顯減少。(圖/記者李宜秦攝)

▲新冠肺炎衝擊,台北車站地下街人潮明顯減少。(圖/記者李宜秦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肆虐,交通部觀光局宣布,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臺觀光團體入境至5月31日。

觀光局表示,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後續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公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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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觀光局表示,參團旅客取消5月31日以後之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觀光局表示,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臺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台北故宮過去一天參觀人數平均會有7000至8000人受疫情影響,目前約一天2000人左右,人數銳減近6成,觀光客幾乎都以散客為主,展場幾乎空蕩蕩。(圖/記者呂佳賢攝)

▲台北故宮過去一天參觀人數平均會有7000至8000人受疫情影響,目前約一天2000人左右,人數銳減近6成,觀光客幾乎都以散客為主,展場幾乎空蕩蕩。(圖/記者呂佳賢攝)

旅遊建議分類
1. 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2. 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3. 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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