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傳疫情資訊可重罰300萬!陳時中:違反個資的部分就能罰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中央流行疫情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針對日前網路傳出確診個案的居住地點資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呼籲民眾不要轉傳不實訊息,否則可重罰300萬元,另依《傳染病防治法》個資部分,不論真假都可開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指出,有民眾稱與確診病患是同一社區的鄰居,間接透露確診病患的居住地址;由於疫情資訊皆由衛生機關發布,且不會讓確診病患隨意走動外出,希望民眾在說出此類言論時,可以將心比心,站在防疫機關的角度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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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表示,擅自散布疫情資訊時,真的消息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個資的部分,假的則構成謠言不實訊息,兩者皆會開罰。

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64條指出,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違者可罰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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