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財產申報再遭抹黑 蘇嘉全提告300餘人

▲▼ 立法院臨時會 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 蘇嘉全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有關網路再度流傳抹黑立法院長蘇嘉全財產申報一事,蘇嘉全20日表示,時至今日仍有頑劣之徒,惡意在社群網路造謠抹黑,散播不實資訊,已經嚴重損害其個人名譽,因此已蒐集相關事證並向警方報案,目前首波將針對發文及分享共300餘人進行提告,盼司法單位依法辦理絕不縱容,再有以身試法之人,仍將以司法遏止不法。

蘇嘉全20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監察院出版之廉政專刊第127期,內容刊載蘇嘉全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內容,有關個人存款部分,所刊載第22筆台灣銀行支票存款金額新台幣36449298元、第140期財產申報資料有關個人存款部分中,所刊載第24筆台灣銀行群賢分行支票存款新台幣33544,900元,此二筆實為錯誤資訊。相關存款及所屬帳戶,為內政部每年度補助國慶籌備委員會專款專戶,並非蘇嘉全個人帳戶所有。

蘇嘉全表示,內政部已公開說明過,有關兩個帳戶事實上為存放106年及107年中華民國國慶籌備經費而設立,由於國慶籌備委員會不具法人資格,亦無統一編號,故於台灣銀行進行開戶作業時,依銀行規定將國慶籌備委員會並列當年度慶籌會負責人名義開戶,帳戶內公款為專款專用,同時參照內政部機關專戶設置負責人、會計及出納印鑑章,日後各項支出均須由內政部民政司長、會計處審核科長、總務司出納科長具名領款,以落實財務內部控管機制,任何人皆無權隨意動支。

蘇嘉全解釋,由於其擔任立法院長,依慣例經推舉擔任106年、107年慶籌會主任委員,因此也循例於台灣銀行開設立帳戶並列戶名。由於依法須申報財產,因此當經申報人向監察院授權以國民身分證號查詢介接提供帳戶資料時,台灣銀行之資料提供,誤將此帳戶列入,未能清楚敍明,造成廉政專刊錯列,引起外界誤會公私不分,蘇嘉全辦公室也於108年2月18日向申報機關監察院提出更正,監察院也公開說明並補正。

蘇嘉全強調,自己從政三十多年來,克盡職守、視廉潔如生命,針對誤傳的不實資訊,也不厭其煩再三說明澄清,先前3月份曾針對臉書惡意發文者已提告6人,其中2人經確認身分,皆有出庭並表示認錯道歉,依法追究不予寬貸。

然而,時至今日仍有頑劣之徒,惡意在社群網路造謠抹黑,散播不實資訊,已經嚴重損害其個人名譽,因此已蒐集相關事證並向警方報案,目前首波將針對發文及分享共300餘人進行提告,盼司法單位依法辦理絕不縱容,再有以身試法之人,仍將以司法遏止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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