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40分鐘刑求「完整錄音檔」曝光!警挨告獲不起訴 侏儒症男:提再議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員遭1名男子指控涉嫌刑求。警方出面表示,2018年7月4日當天處理案件,遭民眾踢踹依「妨害公務」處理,並未有刑求等情形;男子則由議員陪同出面說明。

2018年7月4日,罹患侏儒症的徐姓男子因在文化大學推廣部因學分問題與校方爆發口角,並毀損校內電腦螢幕,校方報警後徐男又對到場處理的28歲徐姓警員踢踹數次,最後被警方依照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徐姓男子(左)不滿警方刑求逼供,將會補充證據提出再議。(圖/記者邱中岳攝)

▲徐姓男子(左)不滿警方刑求逼供,將會補充證據提出再議。(圖/記者邱中岳攝)

但沒想到開庭時,徐男突然拿出錄音檔指控吳姓警員涉嫌刑求逼供,甚至在偵訊室內毆打徐的肚子以及呼巴掌等行為,並當庭對吳提出告訴,全案在歷經將近1年後,檢察官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而此事爆發後,中正一分局督察組也介入調查,吳姓警員也向調查人員表示,當天並沒有做出這種事情,且針對錄影檔也說聽不出來是自己的聲音,其他不願多做說明。

▲▼徐姓男子由議員徐立信陪同出面指控警方刑求,而中正一督察組長(左)與介壽所長也列席說明。(圖/記者邱中岳攝)

▲徐姓男子指控警方刑求,而中正一督察組長王致傑與介壽所長曾煥清也列席說明。(圖/記者邱中岳攝)

24日下午2時許,徐男由議員徐立信陪同召開記者會,席間提供完整的40多分鐘的錄音檔,也強調會再補充證據「提出再議」,當初提供短版的只是希望警員對他道歉並賠償醫藥費,但如今該名員警卻獲得不起訴處分,所以決定提出再議希望能夠獲得合理的結果。針對製作2次筆錄的部分,警方指出因筆錄製作不夠完善,才會製作第二次筆錄。但徐立信則表示,「筆錄應以當事人說法為陳述,不能警方想怎麼做就逼被害人就範」。

而針對錄音檔的部分,徐立信則強調,應該將錄音檔進行聲紋比對,這樣就可以清楚是否為當事人的聲音,在沒進行聲紋比對就做出不起訴處分,將支持徐提出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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