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闖紅燈「2分吃4罰單」 警察尾隨跟到家!重罰1萬3900元

▲▼女老師闖紅燈「2分吃4罰單」 警察尾隨跟到家!重罰1萬3900元。(圖/嘉義市議會)

▲女老師闖紅燈「2分吃4罰單」,議員黃大佑質詢批警執法過當。(圖/嘉義市議會)

地方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市一名黃姓國小女老師4月23日晚間騎車回家時闖紅燈,被警察發現,但當時張姓警員沒有攔查,而是一路尾隨到家,事後以逕行舉發方式,2分鐘連開了4張罰單,包括闖紅單、未開燈、後照鏡損壞、拒絕出示駕照等高達1萬3900元罰鍰。女教師不滿向議員陳情,黃大佑、黃露慧17日質詢警察局,質疑員警執法過當!

黃姓女老師陳情,稱4月23日晚間6時許騎車要回家,從忠義街左轉民權路時闖紅燈,張姓警員發現並未及時攔查,而是一路跟在後面到她家,上前搶奪機車鑰匙、咆哮,2人疑似發生爭吵,事後張員竟依闖紅燈1800元、於落日後未開燈1200元、後照鏡損壞不修復影響行車安全900元、拒絕出示駕照證件1萬元等4項違規,依採證照片逕行舉發,開出4張罰單寄給女老師。

據悉,4張罰單罰鍰高達約1萬3900元,違規記4點,甚至會吊銷駕照。

嘉義市議員黃大佑、黃露慧接獲女老師陳情,17日質詢警察局。黃大佑說,警察依法執法是應該的,但發現女老師闖紅燈右轉,第一時間沒有取締,卻用密錄器方式,帶有情緒、故意找碴,2分鐘內開4張罰單,是否執法過當?黃露慧也認為,部分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代替取締,此案當事人不甘被罰,質疑警察「搶錢」,除了陳情,也將向監理單位申訴。

對此,警察局長林水順回應,員警執行公務時,大多會配戴密錄器,將指示嘉義第一警分局調查,了警執法過程是否符合程序及比例原則,並要求員警提供當時密錄器畫面,還原現場,若執法有欠公允絕不寬貸。

黃大佑事後也在臉書發文,直指處理民眾陳情長期以來,「第一次遇到這種誇張到爆的情形」,他認為公權力的行使,不應參雜太多個人情緒,應秉持更專業正確的執法態度,才不致有損人民保姆的形象。但數分鐘後被網友灌爆,洗版反嗆「警察依法執行勤務,也依法對於違法者告發,警察有何錯?」認為身為教師竟違反交通法規,還請議員出馬,非議員、為人師應有的行為,黃隨即刪文。

▼女老師事後收到警員開出4張罰單。(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台3線108K這支照相機替國庫進帳不少,連監理機關寄出的罰單,工作人員都包到手軟。(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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