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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降雨來襲 新竹市府:如因水災遭受災害損失可申請租稅減免

▲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可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記者蔡文綺/新竹報導

新竹地區17日凌晨起強降雨來襲,造成部分地區、道路、地下道淹積水,可能造成災害損失,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將依查得資料主動現場勘查輔導租稅減免外,並提醒市民朋友如因天災致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請記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請減免稅捐(如下供參酌):
一、房屋稅:
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
二、地價稅:
因豪雨、颱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三、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須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
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得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如果您在本市的房屋、土地或汽機車符合上開地方稅減免標準,請於規定期限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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