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司喊冤:未與原廠聯合坑殺民眾 皆依保單條款代位求償

▲▼民眾協調車禍交通事故前,建議先了解肇事責任歸屬及整理所須單據。(圖/記者李蕙璇攝)

▲民眾協調車禍交通事故前,建議先了解肇事責任歸屬及整理所須單據。(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有民眾向北市議員爆料車禍後,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費用竟比車主原本提出的修車費高達3倍,指控汽修原廠聯合產險公司坑殺民眾。產險公司則回應說,民眾可能搞混修車費金額而產生誤解,且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法官裁判。

產險公司喊冤說根本沒有跟原廠做出坑殺民眾行為。其保戶在106年6月開車與該名向市議員陳情的民眾發生車禍後,將車輛送到原廠維修。修理廠初步提供報價單為2萬2,850元。產險公司遂依保戶所投保的汽車車體損失保險,就毀損部位勘估核價後,其中的1萬7,954元為保單承保範圍的原廠配備修復費用,另有4,896元的非原廠配備部份,是由保戶自行負擔。

由於保險公司無法了解保戶與車禍對方當事人調解的內容,而是單純依保單條款加以理賠,初步研判有可能是因為原廠給予的汽車修理費報價單,是分別開成兩張各是1萬7,954元與4,896元的單據,而因此讓民眾誤解。

而公司理賠部經由台北市交通隊所繪製的現場圖研判,保戶開車發生車禍的肇事原因是因對方當事人錯行車道,應由對方負肇事責任,因此便依保單條款規定,先為保戶代付修車費1萬7,954元後,再依條款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肇事一方的車主追償1萬7,954元,而保戶自行負擔的4,896元,產險公司則未納入追償金額內。

產險公司提醒,投保車體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等汽機車保險的保戶,當發生車禍後與對方當事人調解賠償金額時,務必通知保險公司人員出席,並可參考警方開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是交通事故鑑定報告等,依肇事責任歸屬協商賠償比例。而實際的修車費與醫療費等,可要求索賠一方提出單據加以了解確認。

而該案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預定5月21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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