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九二共識」歷史脈絡 一切從1992香港會談開始

▲▼習近平、蔡英文。(組合圖/路透、ETtoday資料照)

▲習近平、蔡英文。(組合圖/路透、ETtoday資料照)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2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時,提出「習五條」,重申「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九二共識」;但談到「九二共識」,其實一切歷史脈絡都要從1992香港會談開始談起。

1992年,也就是辜汪會談的前一年,兩岸派出代表在香港會談,時任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唐樹備指出,雙方各自讓步達成一些「不成文」的共識,其中就包含「認同一個中國的共識」(一個中國原則),這是首度將香港會談內容概稱為「共識」的開始。

當時擔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蘇起,於2000年4月28日首度將上述會議內容概稱為「九二共識」,並加上「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解讀。對陸方而言,1992年商談結果是「一個中國」,但當時台灣則認為要「各自表述」,從解讀的方式就能明顯可看出,雙方對於「九二共識」的認知並不一致。

在1992年的香港會談上,海峽交流基金會與大陸海協會代表在香港針對「文書驗證」及「掛號函件」進行第二次商談,北京要求台灣必須接受「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一中原則」,但台灣方並沒有接受。

海基會提出「書面協議」方案,即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並在簽署協議時,以「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三十日作為時間註記,凸顯台灣認知的「中國」是中華民國,達到「一中各表」的目的,不過,北京拒絕簽署這份書面協議,並離開香港,談判破局。

已故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曾在回憶錄中提到,兩岸一來一往,共交換13個版本的表述方案,兩岸對於「一中原則」涵義仍有出入,這項爭議也被擱置。

前總統李登輝於1998年成立「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討論如何與中國的意識型態脫鈎,並在1999年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的說法(簡稱「兩國論」)。雖然沒有脫離「一個中國原則」,但又能保住台灣治權的存在空間。「兩國論」一提出,就受到連戰等籃營人士認同,在此之後,中國中斷一切交流。

到了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九二共識」正式上線。馬英九提出的九二共識含有「各自表述」,為「一個中國」置入模糊空間、規避爭議,當然,「各自表述」中國是不承認的。

習近平2日在「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紀念大會」提出「習五條」,並定義「九二共識」為「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提出研擬「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面對這項說法,總統蔡英文回應,「北京當局所定義的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一國兩制,台灣絕對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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