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脫團到案人數不到1/6 移民署中越雙語籲自行到案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以中越雙語,呼籲越南觀宏團脫團者快自行到案。(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以中越雙語,呼籲越南觀宏團脫團者快自行到案。(圖/移民署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針對越南觀宏團來台集體脫團事件,已約一週,脫團的148人只有24人到案,移民署1日在桃園機場召開記者會,以「中、越」雙語呼籲,認識或與觀宏團脫團越南旅客有聯繫的在臺越南鄉親,儘快告訴脫團旅客至移民署或警政署相關單位自行到案,而自行到案者除可考量情節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亦可早日返回越南。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表示,去(2018)年12月25日觀宏團脫團越南籍旅客148人,經移民署及警政署連日查緝,截至今天為止,目前已到案24人(查獲15人、自行到案9人),為呼籲脫團越南旅客儘速出面到案,移民署製作中越雙語文宣,透過社群網路及通訊軟體廣為發送,鼓勵脫團越南旅客自行到案。▲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以中越雙語,呼籲越南觀宏團脫團者快自行到案。(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以中越雙語,呼籲越南觀宏團脫團者快自行到案。(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大隊長陳建成以中越雙語,呼籲越南觀宏團脫團者快自行到案。(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本次脫團越南旅客雖事先取得來臺簽證,惟屬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規定,非只是單純在臺逾期停留,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金。

倘若周遭民眾有認識或發現上述脫團旅客者,請轉知渠等儘速到案或與移民署相關單位聯繫,否則一經查獲,將從重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處罰;另因脫團旅客已涉及刑事案件,如提供渠等藏匿處所或協助隱避者,恐觸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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