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外案 黃世銘、林有振挨告作偽證不起訴

▲柯建銘及律師申請調閱馬英九前秘書,林有振的執勤表及手機定位紀錄,認為可釐清到底,馬英九有沒有打電話給黃世銘。(圖/記者林世文攝)

▲立委柯建銘提告前檢查總長黃世銘、馬英九前秘書林有振偽證罪,北檢不起訴。(圖/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立委柯建銘自訴提告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二審馬英九皆無罪,不過柯建銘認為,包括前檢查總長黃世銘、馬英九的前秘書林有振供詞不符,提告偽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柯建銘的委任律師曾表示,全案在偵查階段,包括馬英九自己的陳述,都表示「關鍵88秒」電話是他打給黃世銘,約9月1日中午在官邸見面,主要是了解誰被監聽誰沒有被監聽,以及監聽譯文相關內容,但案子到了法院開庭,所有人又都改口。包括林有振的陳述都與卷證不符,有偽證嫌疑。

柯建銘也認為,2013年9月1日,馬英九在凌晨打電話給黃世銘,要他準備報告,黃因此拿著「專案報告二」前往官邸,但事後責任都推給林有振,法官竟然採信,還說沒拿到林有振與黃世銘的通話譯文,因此加告黃世銘與林有振偽證罪。

柯建銘自訴提告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二審也判無罪。不過在北檢提起的公訴部分,一審雖然馬英九獲判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為,馬英九確實涉犯洩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3罪,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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