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狼坐牢中IG還能PO少女照  不排除「遙控」同好

▲▼高雄監獄。(圖/翻攝自Google Map)

▲正在服刑的性侵犯,竟然還持續不斷在IG上貼出被害少女照片。(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已經入獄服刑的性侵犯,其所使用的IG(Instergram)竟然還不斷PO出被害少女的照片,難道是監所出螺絲鬆了?有資深刑警表示,最大的可能就是性侵犯入獄前的手機,遭人使用,或是其IG帳號遭盜用,即便是不公開也立即公開,不過受刑人透過親友串通監所管理員夾帶手機,也有前例。

26歲男子蔡國辰在3年前因性侵1名國中少女,遭判刑7年,沒想到今年5月、6月起,蔡男卻不斷透過IG,貼出被害少女的照片。資深刑警表示,受刑人在監所服刑,家人或友人送餐時,夾帶手機進監所的可能不能說沒有。

2016年屏東監獄便發生過,已在獄中服刑的槍擊要犯林豐德,將迷你型手機藏平日穿著的藍白拖鞋內,檢警追查發現,林豐德透過女友買通監獄管理員夾帶手機供其使用。被查獲時,竟然還有室友出面頂替。資深刑警認為,若該名性侵犯沒有禁見,確實可在會客時間傳達訊息給親友,由親友串通監所管理員,趁送餐、送衣物時夾帶手機。

不過也不能排除其所使用的手機被他人取用後,解開不公開隱私設定,即可將手機內原本就存有的少女照片持續PO出。另外,帳號遭盜用的可能性也很高。還有一種可能,蔡男原本就有與「同好分享」的習慣,拍下少女的照片後傳給同好欣賞,藉由會客,蔡男「告知」同好幫忙PO照,變相「遙控」。

橋頭地方法院則表示,蔡男一審判刑7年未上訴,全案去年9月定讞,12月5日入高雄監獄執行,監所規定,受刑人不得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到底散布者為何?動機是什麼?是否有夾帶手機情事,都還有待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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