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中全會圍繞「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公報未提修憲建議

▲▼習近平在中共三中全會上做重要講話。(圖/翻攝自新華社)

▲中共三中全會落幕,公報圍繞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圖/翻攝自新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共第19屆三中全會28日剛剛落幕,官方公告稱,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遵循十九大提出方向,將深化黨和國家機制改革列為首務,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至於先前引發各界關注的中共修憲建議,公報中並沒有提到相關事項。

新華社28日晚間發佈中共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這次全會共有中央委員202人和候補中央委員171人出席,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聽取中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談話,

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將《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部分內容按照程序提交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公報中也提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徵求黨內外意見、反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擬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另外也通過全國政協領導人選建議名單,將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推薦。

從公報中可發現,內容幾乎都圍繞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面,中共將「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視為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變革。全會強調,面對新時代、新任務,中共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還不完備,因此必須「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抓住機遇」,解決體系內的弊端與障礙,加速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公報中還指出,要「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三中全會展開之前,中共中央提出修改憲法建議,引發各界關注。不過相關內容在公報中並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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