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清秀少女賣淫百人斬 社工曝光背後心酸:她只是想幫忙媽媽

▲單親,男女,女性,示意圖,性侵示意圖(圖/取自pakutaso圖庫)

▲少女因為想幫忙媽媽分擔家計,最後誤入歧途下海賣淫。(圖/取自Pakutaso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17歲少女小美(化名)因為家境清寒,為了賺錢替單親媽媽分擔家壓力選擇下海賣淫,想上岸時卻被淫媒以曝光賣淫記錄,威脅她必須持續賣淫賺錢。苗栗縣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就嘆說,少女長相清秀亮麗、個性談吐也不差,親子間互動關係也非常良好,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不幸事件。

根據蘋果報導,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許淑華表示,少女與母親、祖父母居住在一起,平常只有母親一人打工勉強度日,為了不要讓媽媽壓力過重,少女幾乎不會伸手要零花錢,最後才想出了用短暫「打工」賣淫賺錢,結果卻誤交損友被逼迫不得回頭。

許淑華嘆說,少女長相清秀亮麗、個性談吐也不差,儘管家庭經濟功能弱勢,但是親子間互動卻相當良好,家人知情後也相當錯愕且傷心。少女經過苗栗縣社會處3個月保護後,目前已經返回南投老家生活,交由南投縣社會處接續輔導,並且也開始繼續求學讀書。

▲百人斬少女長相清秀 為擔家計打工援交。(圖/翻攝自GOOGLE地圖、判決書。)

▲少女(A女)自述完成了上百件性交易。(圖/翻攝自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表示,20歲彭姓男子與17歲鄧姓女子在認識少女小美後,發現對方有在賣淫就心生歹念,幫忙出面媒介嫖客、負責接送賺取傭金,使小美短短3個月就密集接客67次,加上小美自己接客人數就超過百人,後來小美表示想要上岸,彭男就以曝光賣淫記錄威脅,逼迫小美不得回頭,直到後來事件曝光。

彭男在警方偵訊、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案,總計媒介64名男子性交易,犯罪所得共計為6.7萬元,警方也逐一傳喚嫖客事證明確。法官認定彭男涉犯了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10月,併科10萬元,並且沒收所有犯罪所得;至於鄧女正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少女及彭男都跟嫖客約定在這間摩鐵性交易。(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百人斬少女長相清秀 為擔家計打工援交。(圖/翻攝自GOOGLE地圖、判決書。)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