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宣布實施協定稅率 續行海峽兩岸ECFA

▲ 中國財政部15日於網路上發布消息表示,將調整部分進出口關稅,並繼續推動ECFA。(圖/翻攝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

▲ 中國財政部15日於網路上發布消息表示,將調整部分進出口關稅,並繼續推動ECFA。(圖/翻攝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官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財政部15日表示,為促進「一帶一路」和自由貿易區建設,將對原產於26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包括繼續推行海峽兩岸於2010年所簽屬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根據中國財政部官網聲明,2018年除了將要與新簽訂協議的喬治亞共和國實施自貿協定外,也將進一步在與東協、巴基斯坦、韓國等自貿協定中降稅;而更重要的是,「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將會適當擴大實施零關稅的商品範圍,而陸台兩岸的ECFA也將繼續實施。

另外,中國財政部透露,自2018年1月1日起,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的出口關稅以及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並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矽鉻鐵、鋼坯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而官方也提到,今年7月1日已經對部分資訊技術産品的稅率實施了第二次降稅,會於明年7月1日將再次啓動第三次降稅,同時對部分資訊技術産品的進口暫定稅率作出相對的調整。

海基會和中國海協會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簽署ECFA,自2011年開始執行 「早期收穫清單」,在石化產品、運輸工具、機械產品、紡織產品等貨品方面,中國對台灣開放521項貨品,台灣則對中國則開放267項;服務業方面則是台灣開放9項,中國開放11項。根據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11月底的數據顯示,ECFA早收計畫實施至今年6月底,對台灣累計減免關稅約256.2億元人民幣;對中國累積減免關稅也達到約28.5億元。

不過在早收清單實施之後,ECFA在2013年完成簽署的兩岸服貿協議,歷經2014年「318」學運之後,便持續擱置無法生效。而貨貿協議在2015年12月經歷第12輪談判之後,也未能進入下一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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