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三讀 時代力量:興奮之餘仍有遺憾

▲▼立法院院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通過,蘇嘉全敲槌通過。(圖/記者季相儒攝)

▲立法院長蘇嘉全敲槌。(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立法院12日處理《公民投票法》,打破鳥籠公投的「雙二一門檻」改為簡單多數決,包含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公投通過門檻降為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即可;公投連署門檻由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提案門檻由5%降為1.5%;而公投審議委員會也確定廢除,主管機關改為中選會。

三讀通過後,時代力量發出聲明表示,這是歷史性的時刻,若沒有人民鍥而不捨地堅持,就沒有突破鳥籠公投的今日。只是,在興奮激動之餘仍帶有一絲遺憾,因為公投法真正能還權於民,必須要擴大公投法適用範圍至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及新憲法之制訂,以及對外締結條約和協定等條文,都未能通過。

時代力量聲明全文:

這是歷史性的時刻!今天,2017年12月12日13點31分,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了三讀的議事槌,《公民投票法》終於完成補正。這是一條非常漫長的路,感謝人民作主的前輩二十多年來以行踏靜坐等非暴力行動持續推動,感謝島國前進的朋友在三一八退場後於全國街頭進行了一千多場的行動,不斷地在街頭宣講、連署推動補正公投法,終於大幅降低了鳥籠公投的提案、連署門檻及通過門檻、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廢除公審會、設置電子連署系統等。若沒有人民鍥而不捨地堅持,就沒有突破鳥籠公投的今日。

只是,在興奮激動之餘仍帶有一絲遺憾。很可惜的是,包括讓公投法真正能還權於民,必須要擴大公投法適用範圍至領土變更案、憲法修正案及新憲法之制訂,以及對外締結條約和協定等條文,都未能通過。時代力量黨團要再度嚴正地強調,公民投票法不只是程序法,它更是真正落實憲法人民主權的極重要法案。這也是民進黨過去的主張,卻在執政之後擁有最高民意之時,猶豫遲疑終至未能貫徹以往的主張。

有關於與中國間之政治性協商必須經過公投,時代力量黨團必須提醒,這是2011年馬英九及蔡英文前後兩任總統在競選時,均曾公開主張的承諾。結果,卻在2016年第九屆新國會所提出的民進黨團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版本中,並未列入此一條文,並稱將改放入公民投票法之中。在公民投票法審查過程中又將其移除,並於今日封殺否決時代力量黨團版本的兩岸政治協商需經公投之再修正動議。除了遺憾,更是不解。

台灣在打造新國家的過程中,所憑恃的絕非任何政治的算計,而是人民的共同意志與決心。公民投票法的補正,是憲政改革的第一步,我們要共同透過國民主權的建立,完成由下而上的憲政改革,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時代力量承諾,要和大家一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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