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黃國昌12/16投票! 中選會:6日起不得發布民調

▲國防部長馮世寬赴立法院備詢(幻象墜機案),黃國昌委員。(圖/記者林世文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北北基安定聯盟」發起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在12月16日舉行投票,而史上首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也將在12月6日上午10時登場。中選會提醒,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被罷免人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依法可裁處50萬至500萬罰鍰。

中選會5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孫繼正領銜提出之黃國昌罷免案,罷免活動將自12月6日起至15日止,為期10日,而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也將於12月6日舉行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2月16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民團發起罷免黃國昌活動。(資料照/記者陳冠志攝)

中選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朝建也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罷免案成立宣告日起,至投票日前10日發布有關被罷免人民調資料,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

另外,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被罷免人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引述,或是在LINE、臉書等社群網路或其他新媒體上等為任何一方拉票,違者依法均可裁處50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中選會還說,另依選罷法第56條之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罷免活動期間,每日上午7時前或下午10時後不得從事公開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之活動,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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