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遭18歲少年性侵...不敢說 媽媽偷看日記才知道

▲▼美國密西根州(Michigan)日前發生一起18歲青少年性侵一名12歲未成年少女的案件。(圖/翻攝自密西根州懲教部Michigan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圖/翻攝自臉書)

▲杜森努力博取女孩的信任,原來是有企圖的。(圖/翻攝自密西根州懲教部Michigan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密西根州(Michigan)發生一起18歲少年性侵一名12歲女孩的案件。上周法院宣判性侵罪成立,判處少年最高刑度35年有期徒刑,至少需服刑滿5年才能提出假釋。

綜合外媒報導,這起案件會曝光,關鍵在於女孩的母親某天偷看了她的日記,發現她的女兒今年3月在自己的家中遭到18歲少年杜森(James Taylor Dusen)性侵,身心都受到嚴重創傷,母親憤而立刻報警,警方循線將杜森逮捕。

偵辦此案的檢察官馬特(Timothy Maat)表示,女孩在日記中詳實記下二人間認識過程。2016年女孩先透過一名共同的朋友,認識了杜森;由於對朋友的信任,女孩於今年3月邀請杜森到家中作客,杜森卻趁著女孩家裡沒人將她性侵,而且當天還不只性侵一次

警方在5月31日將住在馬斯基根縣(Muskegon)的杜森逮捕,經過調查,以涉嫌性侵未滿13歲者的一級性犯罪對杜森起訴。上周法院宣判性侵罪成立,由於少年無犯罪前科,判處他最高刑度35年的有期徒刑,最少需服刑滿5年才能提出假釋

▼杜森至少需服刑滿5年才能提出假釋。(圖/翻攝自杜森臉書)

▲▼美國密西根州(Michigan)日前發生一起18歲青少年性侵一名12歲未成年少女的案件。(圖/翻攝自密西根州懲教部Michigan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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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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