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年輕肉體贏了! 小三向正宮「徵求聯手」反被告GG

外遇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外遇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劉亭/新竹報導

新竹陳女與張姓老公經營4間補教機構,旗下一名藝術總監陳女(下稱B女)卻與她的先生婚外情10餘年,近日由於先生另結小13歲的新歡,因此主動找上正宮,研討如何攜手對付小四,但是陳女不滿遭背叛,反而將B女的告白當證據,告上法院求償60萬元,新竹地院判賠20萬元。

根據判決書,B女擔任舞蹈團、舞集藝術總監及幼兒園的舞蹈老師,雖然知道張男有老婆,卻仍然與他交往、發生性關係。陳女於105年1月在家中客廳發現1個藍色紙袋,裡面裝有2隻分別為Apple與安卓系統的 iWatch手錶,與老公的2隻手機相符,且裡面還有B女的親筆紙條親暱喊老公、老婆,顯見兩人關係已形同夫妻。

之後由於張男另外結交小13歲的王女,B女在氣憤之下,主動於105年2月21日主動打給陳女訴苦,並且自爆與老闆不倫長達10餘年,曾經同遊關島,隔天再用Line坦承交往細節,並且討論如何對付小四,但是陳女卻越想越氣,以對方的自白當作證據,一狀告上法院,求償精神賠償60萬元。

▲年輕女友示意圖。(圖/CFP)

▲年輕女友示意圖。(圖/CFP)

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B女:現在是王女要結婚。陳女:因為她以為她挖到金礦,他們差13歲。B女:是年輕。年輕的肉體,張男想要跟姓王的一樣年輕,因為我們都老了,真的要對自己好一點。像我買了很多高貴的東西給張,結果呢?我自己手機用3800元的小米機,我買65000 的給主任,主任他從來沒買過東西給我,都是我買給他,很多很貴的,所以我跟主任在一起是我花錢。陳女,所以你太笨,都用買東西送男人想留住男人。

而陳女提出手錶盒內所附紙條為主要證據,內容為「親愛的老公:感謝您的陪伴,使我此生不孤單,謝謝您對我的撒嬌個性予與包容,今生註定彼此互敬,互重愛相隨。您不離不棄,愛哭的老婆」,由於無法確認為B女所親自書寫,無法排除其他人臨摹的可能,且隨意放置於沙發上,太容易遭正宮發現,因此不被法管採用。

最後法官認為,在兩人的對話中,由B女向陳女訴說,張男移情別戀王女後的心境,且明白表示先前曾付出許多感情與金錢,卻未得到回報,足以證實B女與張男之間曾發展不正常之男女關係,否則不會出現「年輕的肉體」、「主任想要跟姓王的一樣年輕」、「我不想讓王得逞」、「你是小三,和大老婆討論怎麼對付小四」及「你的重心都在我老公身上」等對話,顯然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友誼,有違善良風俗,判B女應賠償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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