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弊案 彭金隆:吹哨與否 落實內稽內控才是重點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副教授彭金隆。(圖/彭金隆提供)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副教授彭金隆。(圖/彭金隆提供)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近期金融業弊端大多由內部人檢舉而曝光,讓主管機關有意研擬「吹哨者機制」法制化與標準化,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副教授彭金隆表示,這些內稽內控機制如以往保險業稽核簽證或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制度或是設有獨董等,從以前就已存在著,若能更深化及落實執行,不管有沒有吹哨,公司治理也會趨向正常化。

彭金隆觀察,目前政府的監理動作,似乎隨一個事件的發生就因應而生一些做法,如兆豐金問題衍生出防洗錢機制、永豐金問題就研擬吹哨機制,但仔細思考一下,「難道我們現有的制度都沒有的功能嗎?」

彭金隆指出,以2001年推動的保險業簽證及外部複核人員精算人員制度為例,就很像吹哨者制度,其需要在內部設立的總稽核,必須自行查核並對主管機關、監察人與獨蕫提報告,具有獨立及專業性。「若防弊的內稽內控能成功,過去就會成功了。」彭金隆坦言,此機制若能好好運作,自然就能發揮功能。

而現在談吹哨機制,彭金隆強調,「能夠吹哨子的人是誰?」一定是公司員工或是非常熟悉與瞭解公司內部的人。他認為雖不知道未來法制化後會是怎樣的設計,以目前在實務上,公司經營者或管理層,一定要很有誠意讓吹哨者接觸到所有公司的相關資訊,這才會意義。

彭金隆指出,若是這樣做,此公司也必定是奉公守法,不怕吹哨者吹哨;反之,經營者真的有心要做壞事,再好的吹哨者機制,也是無用。他說,畢竟過去主管機關收到的黑函和檢舉信,也從來沒少過,只要好好地發揮現有制度,強化落實和執行,就能發揮效果。

如以獨蕫制度來看,法規規定只要找一個人沒有持股且具某種專業程度即可,公司經營者要尋求既獨立及「懂事」的對象,或是找自己的好朋友來擔任,都是任其選擇;彭金隆認為,金融業之所以會發生那麼多弊端,是獨董不夠嗎?不是,而是「想不想」去執行而已,這完全是取決在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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