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加薪後卻能「彈性不續聘」 教團轟根本開後門

▲兼任教師曾發起多次的抗議行動,爭取納入勞基法保障。(圖/翻攝高教工會官網,下同)

記者盧映慈/台北報導

教育部5日召開「修正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會議,保障兼任教師待遇、請假、解聘的救濟手續,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納勞基法爭議太多,若要修法,必須跟各界溝通、達成共識,但兼任教師的權益不能等,先修辦法是「盡快保障兼任教師」,讓他們能享有健保、勞退等福利。

由於教育部認為兼任教師還是補充性人力,為了「給學校經營彈性」,在草案中還是保留校方解除聘約的權利,但也會提供被惡意解聘的老師相關救濟的法規。教團認為,這項草案簡直是在「開後門」,完全沒有保障到兼任教師被「不續聘」的可能,不但讓淡江大學不續聘「就地合法」,修正的辦法位階也只是「法規命令」,毫無罰則、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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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洲強調,這項辦法是要送立法院備查的法規命令,跟勞基法一樣有法律效力,教團擔心的「無法可罰」、「缺乏效力」都不是問題;再來,這項辦法重新調整待遇,強制學校「按期給薪」、一定要以學期或學年作為一任的聘其,讓兼任教師不再為鐘點費煩惱,寒暑假也都能領到薪水、享有勞健保。

李秉洲指出,在勞基法裡,病假是給半薪、事假不給薪,但修正的「兼任教師辦法」讓病假給全薪、事假給半薪,代課老師的費用也由學校買單,事實上給老師們很大的方便;教團提到的特休假,由於老師的性質必須顧慮學生受教權,不能讓學生覺得「我想上這個老師的課,結果來的都是代課老師」,專任老師也沒有特休,所以不列入考慮。

李秉洲說,這次的的法規修正是一體適用所有兼任老師,只有勞退部分是強制學校提撥給無本職教師,當然學校要幫有本職的老師提撥也很歡迎,如果學校成本增加,只要提出相關證明,教育部就會補助增加的實際費用,目前這半年已經撥出6千萬的預算,讓學校繼續聘用兼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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