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老闆娘與已婚副教授上摩鐵:聊訴訟啦

▲兩人開房間被撞見。(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間旅館老闆娘與已婚王姓副教授開房間,氣壞莊姓丈夫;儘管沒有任何證物,但新北地院認為,兩人開房間的舉動超出正常社交行為,判決需賠償莊男30萬,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老闆娘去年3月在土城區與已婚王姓副教授開房間,被大姑友人撞見。莊男得知後立刻帶著媽媽、姐姐及姊夫前往抓姦,一進門就扣留衛生紙、床被單、毛巾及衛生棉,更主動送往民間公司相驗,報告也指出有DNA混合反應,於是提告妨礙家庭。

不過,檢方認為檢體有被汙染的可能性,轉交法醫研究室,結果大翻轉,沒有兩人DNA反應,因此,只能認定兩人同處一室,不起訴。莊男不死心提出再議,仍然被高檢駁回;他接著向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再度因事證不足失敗;一氣之下直接到新北地院對兩人求償200萬。

莊男控訴,妻子不顧家、拋棄小孩,常常跟王男出遊還去開房間;這次終於獲得回應。兩人開庭聲稱只有討論離婚訴訟才會見面,並無姦情;但法官認為,開房間已經超出正常社交行為,危及婚姻,必須賠償莊男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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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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