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對「@」稱呼大不同 丹麥人說它是「捲捲豬尾巴」

記者戴榕萱/綜合報導

發明電子郵件(e-mail)的「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在1971年首先用「@」區隔使用者與電腦名稱,否則在這之前,任何文章都只能在網路上觀看而不能以mail的形式私下分享,在這之後e-mail的形式就沿用至今。

▲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圖/翻攝於CNN)

「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 於麻省理工學院畢業後到了波士頓的一家技術公司工作,1971年首先用「@」區隔使用者與電腦名稱之後,開啟了網路另一個境界,不再依賴電話與答錄機,民眾開始懂得用「郵件」留下訊息,這也是互聯網的前身。

▲「@」在1971年開始盛行使用(圖/翻攝於CNN)

不過@這個符號並不是Ray Tomlinson 發明的,它出自諾曼法語「à」,原意是「每」(均分)的意思;到1902年@出現朗伯打字機公司的產品上,正式唸法為"commercial at",通常我國人都簡稱它為「at」或「小老鼠」。其他國家也用不同稱呼來稱之,例如以下:

●北越,人們稱@為「彎曲的a」/南越,被稱為「帶鉤的a」。

●義大利人稱@是「蝸牛」。

●荷蘭人認為是捲捲的「猴子尾巴」(monkey tail)/德國人特別覺得它是「蜘蛛猴」的尾巴。

●在匈牙利,認為@是蚯蚓。

●在大陸會稱@為「花a」或「圈a」,但大部分也都說「艾特」(at音譯)。

●丹麥人會說@是「豬尾巴」,大部分人會說「象鼻」。

▲「@」真的有點像豬尾巴(圖/翻攝於網路

原來「@」在各國會隨著人文與習慣而出現不同的稱呼,20世紀,大多數的網路用戶都因為@的出現而感受到「傳輸訊息」的便利,雖然互聯網發展至今,因為其他通訊軟體的快速發展,甚民眾除了公事上會使用電子郵件傳輸之外,很多便利的通訊APP掩蓋了「@」的重要性,但如果沒有@的出現,人們應該沒有過「訊息可用網路私下傳遞」的觀念。

※註:「電子郵件之父」Ray Tomlinson於2016年3月已歿,享壽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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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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