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記憶卡」揪夫偷吃 上FB社團看小三留言更氣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已婚李姓男子與張姓女子2013年至2015年間多次發生性關係,後來李妻在臥房抽屜內發現一個記憶卡,好奇讀取驚見老公、張女性愛照,憤而提告求償;刑事部分,張女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則須賠償李妻30萬元。

士林地院判決指出,上述期間,李男在住處、中醫診所、汽車旅館多次與張女發生關係;2015年4月,李妻發現「性愛記憶卡」後備受打擊,出現耳鳴、右耳聽力障礙及腦神經衰弱情形,甚至流產,除提告外並求償60萬元。

另外,李、張同為重機臉書社團成員,李妻認為,張女在臉書社團宣稱不知李已婚,還說比李妻早先認識李男、她才是「正宮」,李妻名譽遭損害,請求張女在臉書登載道歉啟事。

張女則否認在臉書上說她是正宮、李妻才是小三;至於李妻說聽力受損,她認為這與李是幼稚園老師、長期處於幼兒吵鬧環境有關。

刑事部分,張女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為,李妻曾在臉書上po文,「很多人問三年多日子是怎麼熬的?」,顯見丈夫外遇對她造成精神上痛苦,審酌張女收入等因素,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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