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領母逝後存款 竟需奇葩證明「你媽是你爸老婆」

▲ 想取出媽媽過世後遺留的存款,N張奇葩證明把他逼進死胡同。(圖/翻攝自東南早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謝姓男子的母親過世留下一筆銀行存款,未留下密碼,需要到公證處辦繼承公證,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並取出存款,無奈需要的證明竟多達5種,包括:「你媽是你媽」、「你媽是你外公外婆的女兒」、「你媽是你爸的老婆」等,甚至還要證明「你爸早年過世後你媽沒有改嫁」,謝男忙了一天,一張證明都沒辦成。

據《東南早報》報導,謝姓男子家住安溪城廂鎮,他的母親今年過世,6月份在翻看母親遺物時,發現一本城廂農村信用合作社後垵分社的存摺和一張農業銀行安溪支行後垵分理處的儲蓄存單,兩者加起來有1萬多元人民幣(約台幣5萬多元)的存款。母親突然離世,沒來得及將存款密碼告知5個子女。

謝男拿著存摺和儲蓄存單去銀行說明情況,想把裡面的錢領出來卻被拒絕了,合作社和銀行都要求找公證單位做繼承公證。取錢還需要公證,謝男怎麼都想不通,只好到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公證處,諮詢公證的程式和費用情況,聽後他就傻眼了。

公證人員給他一張「辦理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材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所有繼承人與死者的關係證明,而這就要證明他母親與他的外公外婆以及他的父親,和他們5個兄弟姐妹的關係。

所需的證明內容包含「你媽是你媽」、「你媽是你外公外婆的女兒」、「你媽是你爸的老婆」、「你爸早年過世後你媽沒有改嫁」、「你們5個兄弟姐妹是你媽生的」等。謝姓男子遇到難題了,他的外公和外婆以及父親都已過世多年,而且還要證明他父親過世後母親沒有改嫁,這怎麼證明?

15日上午,謝姓男子決定先辦他的母親和父親的婚姻關係證明。經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婚姻登記處查詢,他母親沒有婚姻記錄。另一工作人員表示,去世的人不能補辦結婚證明,並要求先開具他父母的死亡證明,再去民政局查檔案證明。

謝男來到城廂鎮土樓村村委會,工作人員告知謝男,因他的父親是土葬,沒有火化證,要提供父親本人身分證、姓名、死因和死亡時間等資訊,下午再來開死亡證明。

謝男改而到民政局,工作人員告知,謝男父母結婚年代早,已無檔案可查。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人都過世要怎麼證明關係,先辦死亡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過來再說。」

無奈之下,謝男只好回到公證處,詢問證明到底要如何開。公證人員說,證明一定要有,如果過世的人無法證明關係,就到派出所申請註銷戶口,而活著的繼承人的親屬關係必須有派出所的證明。由於已是中午,謝男想著下午再跑跑,「碰碰運氣,看能不能順利一點」。

謝男帶著村委會開具的父母死亡證明來到派出所,註銷了父母的戶口。最後當他拿著村委會開具的母親和五個子女親屬關係證明表要給派出所蓋章時,派出所拿出上月底頒布的新規說,派出所提供的親屬關係證明只供戶口登記使用。

原來,8月底,公安部宣佈了18個不該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其中就包括親屬關係證明,並解釋:家庭成員在戶口登記以外的親屬關係,不在派出所掌握的範圍之內,派出所屬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證明。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結果讓謝姓男子很無奈,辦證之路走進了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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