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遭縣府挪用 苗栗市長邱炳坤:要圍行政院才能解決?

 
▲左起苗栗市長邱炳坤、立委吳宜臻、頭份鎮公所主秘徐麗君。(圖/記者賴于榛攝,下同)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苗栗縣政府日前被爆料,扣住中央給鄉鎮公所的補助款先行挪用,民進黨立法委員吳宜臻19日上午帶著苗栗市長邱炳坤、頭份鎮公所主秘徐麗君與主計總處、財政部國庫署等人在立法院召開研討會。會中邱炳坤不滿中央遲遲未能協助鄉鎮公所解決問題,怒嗆在場官員「一定要圍你行政院才能解決?」

吳宜臻日前召開記者會爆料,指控苗栗縣政府將中央補助各鄉鎮市的款項扣留不發,導致各鄉鎮市公所必須要先行墊付工程款,以及中央協助苗栗縣成立的融資平台,鄉鎮市公所卻不被包含在內,她今天再次找來苗栗縣鄉鎮公所官員排排坐,並邀請主計總處、財政部國庫署等人在場協助研擬辦法,要求縣府舊款儘速歸還,拒絕融資平台,新款直接撥入,縣府不要拖垮鄉鎮市。

苗栗市長邱炳坤指出,縣府積欠加上挪用苗栗市費用已經達到8000萬左右,像是之前跟客委會申請的補助,1月份辦的活動經費,到8月都還沒拿到,他要求客委會將還沒撥付的部分,直接撥付給市公所,另外也要求縣府將統籌分配稅款,分期還給市公所,免得公所的財政調度出現窘境。

頭份鎮公所主秘徐麗君則說,頭份是縣府最大的債主,積欠金額高達1億5千萬,她說,她很納悶,被縣府扣住的補助款,應該算是計畫型補助,「縣府可以挪用調度嗎?他應該要轉給鄉鎮公所,不應該在他調度的範圍內啊!」她也坦承縣府是他們的直屬長官,有些話不方便直接說。

關於中央協助苗栗縣府成立的融資調度平台,國庫署說,那是針對積欠廠商工程款的部分,已經取得苗栗縣政府的代付憑證的廠商才能申請,確實不包含鄉鎮市公所。



▲苗栗縣財政困窘,縣長徐耀昌多次北上求援。

主計總處專委劉嘉偉則指出,根據目前跟苗栗縣政府調得資料顯示,縣府積欠鄉鎮市公所的款項有六億多,中央各部會對於苗栗縣的統籌分配稅款共有37億,目前已累積執行15億多,而依據地方自治,中央就是對縣府,縣府對公所,「中央對鄉鎮市,原則上都會透過縣府。」

劉嘉偉說,如果鄉鎮市希望不透過縣府,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9條規定,須經中央政府主管機關協調仍未轉撥且核定屬災害或緊急事項、配合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事項,應於一定期間內完成者才有可能逕撥各鄉(鎮、市)公所,「依照各部會去做個案認定。」

吳宜臻則質疑,交通部觀光局的計畫案就可以將費用直接撥付到鄉公所,就表示不是死的規定,要求主計總處找出解決方案,例如在計畫內容裡面直接給予鄉鎮市公所的戶頭,藉以解決問題。

劉嘉偉則再次解釋,強調交通部觀光局之所以可以這樣做,是因為經費來源是觀光發展基金,並非公務預算。

吳宜臻痛批難道現在鄉鎮市公所可以把費用申請都改基金撥付嗎?基金藏在哪裡,地方怎麼可能知道!邱炳坤則是不爽地說,錢被縣府挪用一事八月初就已經爆出來,但是中央遲遲未能協助鄉鎮公所解決問題,根本是藐視基層,怒嗆在場官員「他跟我們挪用的錢,我們鄉鎮公所我們就默認?上面沒有人去管嗎?一定要圍你行政院才能解決?」

邱炳坤揚言,10月1日如果事情還沒解決,就要「攻擊發起!」吳宜臻則是要求主計總處等官員回頭研議為何縣府可以扣住補助款,導致公所變成縣府的小金庫,另外要求主計總處等個案處例,設立平台幫助苗栗縣各鄉鎮市公所個案認定,將補助款略過縣府直接進到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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