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受害者不能享受性愛? 澳洲作家拉爾奇撰文批評

▲同時身為作家和演員的拉爾奇。(圖/翻攝自Vanessa de Largie臉書,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作家拉爾奇(Vanessa de Largie)在《哈芬登郵報》發表一篇文章,批評那些認為她是家暴與性侵的受害者,為什麼又能寫出那些享受性愛的文章來的人。

拉爾奇除了是性侵和家暴的受害者,也是專欄作家和演員,她表示,人們不僅以女性被性侵過、虐待過為恥辱,當她們走出陰影時也會被認為是恥辱。我出版的第一本書是記載我的性生活、第二本書是描述家庭暴力、第三本是描述被性侵的感想,「只是因為我受害過,不代表我就得一直當受害者。」

她質問,「為什麼性侵受害者不能享受性愛?在受害者中我甚至不被歡迎,好像我沒穿她們的制服一樣」,寫關於自慰或是口交的文章和我其他的工作並不互相矛盾,甚至根本沒有違背我的人格,「我是一個複雜的個體,不是格雷的50道陰影,不要試圖羞辱我。」

文章一出引起民眾熱烈迴響,有網友表示,「有些人對待創傷比別人更快,更何況兩種情況根本就不能兼容」、「對受害者來說這是好新聞,希望文章能帶給其他女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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