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酒駕已列入違規取締項目。(圖/示意圖/記者陳睿中攝)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從今年4月起,酒駕違規不只限於汽機車,自行車酒駕也列入。警政署統計,從4月1日至11月30日已有607人因自行車酒駕被取締罰鍰。汽機車酒駕罰鍰是1萬5000元到9萬元,自行車酒駕罰鍰是300元到600元。
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11月之A1類交通事故(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總計發生1597件,造成1637人死亡,比去年同期減少99件、死亡人數減少114人(-6.51%),達到全國道安扎根計畫死亡人數較去年減少5%的目標值。
分析這些死亡交通事故的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343件最多(占21.48%),「未依規定讓車」發生234件次之(占14.65%),「酒後駕車」發生140件再次之(占8.77%)。
提醒大家,汽機車酒駕如果拒絕酒測,依最高9萬元開罰;自行車酒駕若拒絕酒測,可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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