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21人最重判死刑 富少情侶逃死罪


▲涉入夜店殺警案的富少情侶檔曾威豪、劉芯彤,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要求從重量刑。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區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13日起訴包含富二代曾威豪及其女友劉芯彤在內等60人,其中痛下殺手的蕭睿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被檢方認為行徑凶狠,渺視他人生命法益,依殺人罪起訴,向法院求處從重量刑,最重可判死刑

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9月13日凌晨在信義區松壽路SPARK夜店發生消費糾紛,撂來蕭叡鴻等50多名「中山聯盟」的不良分子與夜店安管人員起衝突,剛好當天休假的信義分局莊姓員警經過,見狀立刻通知休假中的偵查佐薛貞國到場處理。

起訴書指出,薛貞國先對蕭叡鴻及曾威豪怒稱「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等語,隨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周譽騰等21人從原先共同傷害變更為默示之共同殺人犯意連絡,由周譽騰、郭士均和周姓少年等人高喊「呼伊死」、「殺死他」及「拖出去」等語,將薛貞國強行拖至騎樓,以紅龍柱、鋁棒及拳打腳踢狂毆致死。

檢方痛批曾威豪及劉芯彤僅因細故,即率眾滋事、目無法紀,但兩人只參與圍毆薛員,不構成殺人罪,僅依7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的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而蕭睿鴻、萬少丞、易寶宏、周譽騰等21人在薛貞國表明警察身分後,仍視若無睹,痛下殺手,行徑凶狠殘暴,渺視他人生命法益,被依殺人罪起訴,求處重刑,最重可判死刑。

這起夜店殺警案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以殺人、傷害罪起訴,及具體求刑人數最多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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