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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崁津部落安置、居住正義 洪國治議員為原住民發聲

地方中心/桃園訊

大溪崁津部落在大漢溪河川地生活了 30 年,過著沒水沒電的生活。前年終於有電了。縣議員洪國治在總質詢關心部落就地安置的進度,拜託吳縣長在明年過年前,讓部落居民有一個安全的家,一個有門牌、有水、有路、有燈的家園。


▲大溪崁津部落安置、居住正義,洪國治議員為原住民發聲。

洪國治議員指出,原住民來到都市沒有土地,需要政府協助讓他們有安全的生活環境。他認為都市發展與原住民居住問題可以找到平衡點,建議以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保護的概念,協助大溪崁津部落就地安置。洪議員說,部落居民等了 20 多年,但是政府部門研究時間拖得太久,至今仍原地踏步;要求各局處動起來,積極處理。他希望縣長苦民所苦,在明年過年前給部落一個安全的家。

縣長吳志揚表示,前年的通電是政府為部落居_民做的第一步,接下來的裝設自來水,門牌,鋪路,都必須考慮合法性的問題;政府會想辦法讓部落就地安置。

原住民行政局長林誠榮補充說明,由於崁津部落位於大漢溪河川治理計畫線內,屬河川地;因此,目前正由經濟部水利署評估劃出河川治理線外的可行性。一旦確定,後續即可核發門牌及辦理裝設自來水事宜。

縣議員洪國治表示,近四年來,桃園縣原住民人口成長率 2.26%,為本縣人口的 3.2 倍。他認為原住民到城市發展的人口愈來愈多,相關政策也應該與時俱進。

根據 99 年 12 月立法院通過的「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高的「貧窮線」;洪議員指出,原住民家庭有近六成低於貧窮線以下,買不起房子,因此希望縣政府保障 10% 社會住宅給原住民承租,並且讓租金變價金,如果住了超過二十年,可以租者有其屋。

吳縣長表示,縣政府推動的福利宅就是為了保障經濟弱勢,但只租不售。依住宅法規定,10% 保障給特別弱勢,符合資格的原住民也可以提出申請。

洪議員也關心平地原住民高中的設校進度,另外也爭取升格後每個區設原住民籍的調解委員,保障原住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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