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彈性放假?人事總處潑朱冷水:無權增加假別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9日下午回應新北市長朱立倫(下圖/東森新聞提供)「元宵節彈性放假」的呼籲,表示根據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元宵節並沒有被列為節日,人事總處無權增加假別,換句話說想要彈性放假,必須是國定假日才行。

朱立倫這2天連番批評中央,先罵中央「2兆雙星」是產業政策錯誤,再說春節只有6天是「僵化的政府」,29日上午更直接問中央,元宵節適逢星期五,中央是否應考慮彈性放假一天?

對此,人事總處則潑了朱立倫冷水,表示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是依內政部主管「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人事總處權責只能按照「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規定,在總放假天數不變情況下,調整上班日為放假日,並擇期補上班。內政部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未將元宵節列為節日,因此人事總處無權增加假別。

人事總處還說,最晚每年6月底前簽報行政院,並公告隔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讓政府機關與要比照辦理的私部門可提前規劃作息,而且基於安定性,辦公日曆表公布後,便不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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