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嫌犯在偵訊室性交 偵查佐遭起訴從重量刑

▲鄭姓偵查佐在偵訊室和女嫌犯發生關係。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鄭姓偵查佐涉嫌利用偵訊機會,和女嫌疑人上演活春宮,檢方認為他身為執 法人員,卻為逞一己之私慾,利用監督戒護人犯機會,和女嫌疑人性交,且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4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官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佐鄭汪岳今年6月在偵辦一起案件時,逮捕涉及毒品、竊盜案件的女嫌疑人;他在偵訊室為女嫌疑人製作筆錄後,將偵訊室的燈關掉,撫摸女嫌疑人的胸部。

檢方調查,鄭姓偵查佐隨後又將女嫌疑人帶到另一間偵訊室,涉嫌猥褻、性侵女嫌疑人得逞,女嫌疑人在被移送彰化地檢署時,向檢察官及戒護人員提出指控。鄭男應訊時坦承曾和女嫌疑人發生關係,但強調是對方用言語、動作挑逗,但檢察官查看錄影監視器畫面,並未發現女嫌疑人有挑逗的情形。

據了解,被害人身材豐滿、長相俏麗,鄭姓偵查佐當時為了不留下證據,還把桌上錄影設備關掉,未料天花板上還有另一支錄影機,他猥褻性侵的過程都被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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