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文宣藏尾詩「張進峰滅」 班主任辱對手判拘役

我們想讓你知道…15個字沒錯,問題出在「滅」字。

▲補教文宣藏尾詩「張進峰滅」引起一場官司。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某文理補習班侯姓班主任,在招生文宣中以每句4字藏尾詩夾藏「張進峰滅」字眼攻擊對手,台中地方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侯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23日判決指出,35歲的侯姓男子為台中市某文理補習班的執行班主任,在民國100年7月所製作的招生廣告文宣中,以橫式印製每句4字「隆重開張」、「再創精進」、「追求高峰」、「生生不滅」等字眼,以各句尾直式觀看為「張進峰滅」。

招生廣告文宣經由補習班不知情人員打字編排送印,發送給學生及家長。舊名為「張進峰」的張姓補教同業對手,因與侯男因競爭有怨隙,出面控告侯男涉公然侮辱。

台中地院審理時,侯男補習班人員作證指出,文宣內容是侯男所寫,經打字送印發送;侯男曾在廣告單「隆重開張」、「再創精進」、「追求高峰」、「生生不滅」等句的句尾,用手勢圈出給幹部看。

侯男坦承撰寫廣告文宣,也知對手兩年前舊名,但否認以藏尾詩侮辱對手。他指稱,文宣在表達自己的補教經驗及期許,若意在攻擊就會用現名,且句尾字體及大小都與全句一致,並未刻意凸顯。

台中地院以藏尾詩將要表達的內容,置於每詩句的最後一字,而「滅」字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有「熄滅」、「除盡」、「消失」、「絕盡」、「 淹沒」等負面詞語,認定隱含讓對手從補教界消失、絕盡的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判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