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穿超短熱褲 少女冷回應縱火燒自家:不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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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家私奔藏3天,黃姓少女穿超短熱褲投案。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17歲黃姓少女慫恿呂姓男友到自家縱火燒房子,遭少年法庭收容在觀護所,呂男羈押禁見;檢警訊問時,少女坦承與男友共同縱火,還說「沒有為什麼」。

新北市中和圓通路一戶民宅9日凌晨遭人縱火,屋主4人逃生送醫,警方查出,黃姓屋主的高一休學女兒與25歲呂姓男子,因不滿黃女家人反對兩人交往,黃姓少女慫恿男友來家裡放火,9日凌晨開門讓呂男持加滿汽油的2瓶寶特瓶進屋縱火,再趁夜私奔。

兩人涉嫌縱火後,騎車南下逃逸,騎了約4小時,把車棄置在豐原火車站附近,搭乘客運南下嘉義老家尋求呂男的胞姐協助,在公園睡了兩個晚上,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策動呂男的胞姐向弟弟說明利弊得失後,兩人在11日上午向嘉義市警局投案,晚間9時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認定呂男涉犯公共危險罪與殺人未遂,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被送到少年法庭的黃姓少女被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呂男在移送法院時,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要對家屬表示歉意」,他僅說「對不起」,之後就不再表示意見。

黃女與呂男在檢警訊問時坦承共謀縱火,主要是想針對黃父,並非黃女一家人,且兩人已事先討論「放火燒宅」和「持刀刺殺黃父」選項,最後因黃女害怕才選擇火燒自宅。

燒家私奔藏了3天,黃姓少女穿著超短熱褲投案,當得知父親為了救她而受傷,始終面無表情沒有悔意,警方還查出她放火逃跑時,隨身包包連鉛筆盒都帶了,打算燒死家人,警方數度詢問黃女犯意,她都回應「沒有為什麼」。

警方指出,25歲的呂男透過網路認識黃姓少女,兩人交往後,因呂男失業,整天賦閒在家,黃父反對兩人交往,並在8日晚間與呂男當面溝通失敗後,引起呂男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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