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搬「千禧法案」駁鄉民抗議 籲勿拿SOPA比封網

你相信政府有能力執行「網路審查」,不會拿來惡搞濫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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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SOPA跟智慧局作法對比,是網路鄉民傻傻分不清?(圖/智慧局長王美花/資料照片)

記者鍾禎祥/採訪報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擬修法,以封鎖IP方式打擊境外侵權網站,引發網路輿論譁然,鄉民群起串聯抗議,「美國人民的強烈抗議讓美國政府沒有通過SOPA法案,台灣人民更不能讓比SOPA更離譜的法案通過!」對此,經濟部智慧局著作權組組長張玉英回應,SOPA牽涉範圍極廣,網友拿智慧局的新修正案對比並不恰當。

SOPA全名為《禁止網路盜版法案》,是一項由美國眾議院以及美國參議院在2011年底所提出的重大議案,企圖藉此擴大智財權應用範圍,封鎖美國國外的侵權網站,未料該法案引起美國不分商業、公益各大網站一致反對,連白宮都表態不支持,最終不了了之,遭到擱置冷凍。

最大的爭議點在於,SOPA要求網站所有者負起審核責任,若有人上傳任何侵權內容,不論是文字、照片或影音,美國政府即可封鎖該網站,使它不能被存取或搜尋。

反對者形容,這就好像便當店在顧客上門前要先搜身,若警方臨檢發現有人攜帶違禁品,被處罰的不是壞人,而是便當店老闆。Google專利搜尋引擎共同發明人卡茲(Matthew Cutts)擔憂,若政府有權審查網站內容,恐有害網際網路的發展,通過SOPA法案將造成所謂的「網路白色恐怖」

對此,張玉英強調,SOPA所牽涉的不僅是網站管理者,還包括使用者、電信商、廣告商等,只要有一點點侵權行為,整個網站都會遭殃,但智慧局目前修法方向,僅針對「重大侵權」網站封鎖,認定方式包括「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網站內容一看就知全是侵害著作權」。

美國DMCA(千禧年數位法案)法案第512條早有類似規定!」針對網友不滿智慧局拿韓、西等國做範例,張玉英表示,其實美國早有類似作法,智慧局討論此修正草案時,當然也會參考美國的相關規範。

但當記者追問國外審查委員會人數和實際執行狀況及阻擋網站數量時,張玉英則以「手邊沒資料」回應。

▼網路流傳的反智慧局網路審查制文宣海報。(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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