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持刀性侵鄰女 押至浴室清洗精液重判10年

我們想讓你知道…類似的分租套房太複雜了。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郭姓男子潛入分租套房的鄰女房間,持刀強制性侵滿18歲的女子,還押被害人到浴室清洗精液犯罪證據,台中高分院10日維持一審認定,判10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判決指出,郭姓男子今年4月間在任職公司附近承租套房居住,與未滿18歲的女子分租同處套房,郭男某日凌晨趁鄰女入睡後,持水果刀自鄰女窗戶攀爬侵入,持刀抵住脖子性侵得逞。

郭男為清除留在被害女子身上的精液犯罪證據,竟持刀強押被害人一起進入浴室沖洗後逃逸,女子事後報警偵辦。一審依妨害性自主性判處郭男徒刑10年,郭男認為量刑過重,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郭男尋求和解並請求輕判,法官以一審量刑妥適,且被害人堅決不接受和解,駁回郭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