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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編列新興計劃經費495萬 持續推動漁港觀光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於115年度擬訂新興計畫,規劃辦理「花蓮漁港觀光發展計畫」,作為延續既有漁港活化成果、深化觀光與文化發展的重要施政項目。縣府表示,為使漁港觀光、文化與產業發展更具整體性與延續性,自115年度起增編新興計畫,系統性深化花蓮漁港發展,將相關工作納入新增計畫編列預算,期能讓漁港發展方向與推動步伐更加穩定、具延續性。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漁港為本縣重要漁業據點,也是市區臨海的重要公共空間。縣府積極爭取中央資源,於112年獲海洋委員會補助推動「好港齊來」花蓮海洋聚落創業基地計畫迄今,以花蓮漁港周邊為核心,導入地方創生理念,發展「海洋青創」營運主軸,並透過專業導師輔導青年創業與產業培力,逐步累積漁港活化與海洋產業發展的基礎能量。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政府115年度擬訂新興計畫,規劃辦理「花蓮漁港觀光發展計畫」,延續既有漁港活化成果、深化觀光與文化發展的重要施政項目。

縣長徐榛蔚表示,「好港齊來」計畫自112年推動以來,已為花蓮漁港扎下發展基底;縣府持續透過年度行銷經費推動港區活動與宣傳。自115年度起,縣府進一步以縣級預算規劃新興計畫,整合既有成果與資源,串聯港區空間、活動內容、行銷推廣與觀光體驗,使漁港發展由階段性推動,逐步轉為長期且穩定的發展模式。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徐榛蔚指出,縣府推動漁港觀光發展,係基於漁港永續利用、海洋文化推廣及城市整體發展的長期考量。透過港區共識凝聚、示範遊程規劃、主題活動辦理及行銷宣傳等方式,有助於深化民眾對海洋文化的認識,並提升花蓮漁港整體形象與吸引力,讓漁港在維持產業機能的同時,逐步成為兼具教育、休憩與文化價值的公共場域。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政府以漁港永續利用、海洋文化推廣及城市整體發展做為長期考量。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因115年度總體預算目前仍待縣議會完成審議程序,本項新興計畫相關工作需配合預算進程辦理。縣府將持續進行前置整備與跨單位協調,並與自112年起推動之「好港齊來」計畫相互銜接,讓既有行銷推廣與整體發展規劃能形成互補,確保漁港周邊活化與產業發展工作穩健推進。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開始攜手海洋委員會推動「好港齊來」計劃,以花蓮漁港周邊為發展核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政府表示,縣府團隊將持續結合中央政策方向與地方資源,循序深化花蓮漁港在產業、文化與公共空間上的多元角色,為在地青年、產業與縣民打造一個永續且充滿活力的海洋生活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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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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