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台商阿茂(化名)曾在中國福建省經商,他花費人民幣2萬元請當地婚姻仲介介紹相親,沒想到竟遭仲介關起來毒打,還被迫娶了4名女子(A、B、C、D),導致他多年後遇到真愛卻沒辦法辦理結婚登記,不得已才決定提告。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裁定准許阿茂與A女離婚,並確認他與另外3女之間的婚姻無效。

▲阿茂在中國花錢找仲介幫忙尋找相親對象,卻遭關起來毒打,還被迫和4名女子結婚。(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茂在判決書中主張,他曾在中國福建省經商,因為想找當地女子結婚,於是花費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萬元)請當地婚姻仲介介紹相親,仲介收走他的護照和台胞證,但後來他表明不滿意相親對象,竟遭仲介關起來毆打,還被迫在2005年9月至11月間與4名女子A、B、C、D陸續辦理結婚登記。
阿茂表示,事後他好不容易找到真愛E女,卻在E女向我國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台定居時,於去年11月收到移民署通知,要求他補正與前面幾位妻子的結婚、離婚證明,最後因為無法補正資料,導致E女被驅逐出境,不得已這才決定向法院提出訴訟。
A、B、C、D都是中國籍女子,居住處所不詳,經法院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阿茂的友人則證稱,阿茂過去結婚時,兩人尚未認識,後來他曾在阿茂家中看見一名中國籍配偶,他也想去中國結婚,但阿茂叫他不要去,「他說他之前拿人民幣2萬元給仲介,那個仲介把他關起來打,所以他叫我不要去中國結婚」、「他只跟我說他被仲介關起來打,介紹來介紹去,一直叫他簽名,有結過幾次婚」、「他跟我說若去中國,不要人家叫你簽名就簽名」。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從證人的證詞可知,阿茂與A、B、C、D在中國辦理結婚登記時,尚未結識證人,所以證人也無法證明他們之間是否有結婚真意;針對A女的部分,由於她在婚後都未曾與阿茂共同生活,失聯超過20年,顯然雙方都已無意維持婚姻。
B、C、D的部分,則因重婚而無效。最終法官裁定准許阿茂與A女離婚,並確認他與B、C、D之間的婚姻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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