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東森電視爆內線交易!律師夫婦賺黑錢判刑 法官:破壞交易秩序

▲台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地圖)

▲律師林則奘與妻子袁梅珍提前買賣股票套利133萬餘元,遭依違反證交法判刑。(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茂德集團在8年前入主東森電視,受茂德委託處理收購案的律師林則奘與妻子袁梅珍在重大訊息曝光前,提前買賣股票套利133萬餘元,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2人雖堅持否認,稱是受張高祥所託才收購,台北地院日前判處林3年6月、袁3年2月有期徒刑。

全案源自於茂德集團在2017年收購東森電視股權,重大消息確立時間為2017年9月6日,重訊發布日在同年11月2日晚上,因此9月6日起至11月2日間限制內部人交易。

檢方調查,林則奘在2017年9月6日至13日之間,利用妻子袁梅珍的帳戶,以平均每股8.81元買進1450張東森國際股票,之後林參與併購案會議,得知雙方對金額有歧異,馬上要妻子出清全數持股,不法獲利68萬餘元。

2017年10月中,林則奘受指示與賣方重啟談判,同時再將消息透漏給妻子,妻子隨即又從10月13日至27日間以均價8.8元買進1816張東森股票,擬制獲利65萬餘元,2波買賣下不法獲利約133萬元,檢方因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

審理期間林則奘、袁梅珍否認犯罪,堅稱是受張高祥所託辦理茂德收購東森電視股權,後來張無意購買,未料11月1日才知道張高祥突然改變心意願意購買股權,買股前並不知道內線消息等。然台北地院不採信夫妻倆說詞,依違反內線交易罪判林3年6月、袁3年2月有期徒刑。

法官還在判決書中指摘林則奘,「身為執業律師,有相當教育程度及學養識能,本應恪守律師倫理規範,詎其於獲悉上開影響東森國際公司股價之重大消息後,於重大消息尚未公開前,竟與其配偶袁梅珍共同為本件內線交易犯行,破壞證券市場公開透明之交易秩序,並造成社會大眾對於集中市場股票交易之公平性產生疑慮,實有不該,且被告二人於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思己過,態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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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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