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學費8千喊沒錢!被抓包酒店豪砸1萬8 高職主任晚年超慘生活曝

▲▼ 養老院,照護之家,老人,輪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南投1名曾任高職主任的退休男子,因流連酒店遭2個女兒聲請免除或減免扶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一名退休男子,曾經是人人稱羨的高職主任,卻因沉迷聲色場所、投資失敗,不僅毀掉自己的事業,更親手撕裂了家庭。晚年因慢性病纏身、無法自理,被安置於養護機構,每月需支付2萬2千元照護費,但兩名女兒向地院聲請減免扶養義務。法官審理後,認定王男長期忽略家庭屬實,判決大女兒扶養費減輕30%、小女兒減輕45%。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早年擔任高職主任,收入穩定,與妻子及兩名女兒原本居住在北部。然而,他卻幾乎天天流連於聲色場所,不僅鮮少回家,連女兒的畢業典禮也從未參加。家庭所有開銷與照顧責任,全落在妻子一人身上,她被迫依靠花蓮娘家的支援勉強度日。

兩名女兒在法庭上陳述,童年記憶中的「爸爸」只是一個稱謂,毫無實際功能。大女兒回憶,高一下學期需要8千元學費,當她拿著註冊單向父親求助時,遭冷回「沒錢」;但隔天她竟在桌上看到爸爸前一晚在酒店消費1萬8千元的簽單。媽媽僅靠家庭縫紉加工賺取微薄收入,她自己也必須到飲料店打工掙錢。更令人心疼的是,高二時媽媽生病住院,她連學費都繳不出來,最後是飲料店老闆伸出援手代付8千元。

該名男子不僅揮霍無度,還因投資失利欠下大筆債務,導致家中三天兩頭就有黑衣人上門噴漆、討債,全家生活在恐懼中。最終,妻子忍無可忍離婚,帶著女兒離開,才結束這段噩夢般的日子。離婚後,男子繼續漂泊,晚年因慢性病纏身,生活無法自理,被安置到養護機構。

法官審理後指出,兩名女兒主張爸爸未盡扶養義務雖屬實,但因年代久遠、缺乏直接證據,無法完全免除扶養責任。然而,男子在離婚後對未成年女兒不聞不問,未給予關愛與照護,符合減輕扶養義務的條件。法官審酌兩女經濟狀況後,以南投縣每人每月平均消費1萬8,650元為基準,原本兩女需平均分擔9,328元,最終判決大女兒負擔減輕30%為6,528元,小女兒減輕45%為5,1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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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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